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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重是家庭暴力的导火线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4-09 17:15:46

2008年4月9日   星期三    晴

    昨天,京华时报用一个版报道了一个家庭暴力新闻《年轻女子被丈夫打断肋骨》,该文所述,“该女子体型瘦弱,头颅肿大、双眼青紫,脸上、手上、胳膊上,满是棍棒和啃咬的痕迹”。真是触目惊心、惨不忍睹。作为旁观者除对这弱女子表示同情之外,也希望初涉社会的朋友能够引以为鉴,不要让自己成为悲剧的主人。
  “该女子中专毕业,先在超市当收银元,而后,辞掉工作并拒绝工作。到朋友家玩,认识男方(后来的老公),当晚,弱女子醉酒便住在男方家,之后的一个月,弱女子一直与男子同居。”
    细细分析,很多家庭暴力事件,都是有规律可循。弱女子初识男方,便住在男方,继而同居一月。这本身就是很愚蠢而又冒险的举动。一个男人这么轻而易举的就得到的一个女人,一般是不会珍惜的。仅凭异性之间的吸引力不足以维系一场旷日弥久的婚姻。 
   “双方关系公开后,弱女子家人竭力反对,因为男方没有工作,整日游手好闲,且年纪较大(男方比弱女子大16岁)。”
    尽管家人的眼睛雪亮,但也无法阻止弱女子跟男方在一起。弱女子听信了男方说要养活他承诺,以至于结婚几年后一直呆在家里。生活举步为艰。
    什么样的选择,决定着什么样的结果。
    其实,我们身边不乏这样的女子,热恋时的智商与傻瓜一样,连基本的判断能力都会丧失。她们沉浸在对未来爱情的幻想中,不知不觉的把自己埋到婚姻的坟墓里。这是我们恋爱教育的缺失。
   没有完全的平等,就没有爱。婚姻的平等源于双方的独立,各自的职业,各自的圈子,各自的空间。当你听到一对恋人说:“你是我的,你属于我。”之类的表白,那不是痴话,就是疯话。
    你若想人爱你,首先你得自重自爱,其次你得有值得人爱的地方。
  
  

 


TAG: 导火线 家庭暴力 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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