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思维的一个冲动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6-06-01 14:30:58 / 天气: 大风 / 心情: 平静 / 个人分类:语言之语言
——试图打破二元素辩证法的四元素辩证法
“辩证法”的严格概念界定及其性质属性描述,大致是从西方引进的。中国古人不用这个词语,但未必不具有这个思想。所谓逻辑无国界,这是实情,容不得质疑。但西方人讲辩证法,大致是二律背反说,即使也讲统一、过程,对立的却仅是截然相反的两个元素;中国古人也有这样讲的,但其心底未尝没有一个冲动,即“辩证法”的四元素说。事实也大体是这样发生的,尤其是道家(教)人物及受其影响较深的魏晋玄学家和隋唐以来的儒家们。
寻求东西“辩证法”思维差异的本质动力因大概是没有结果的,因为排除神学和神秘主义解释外,其本质动力因似乎反而相同了,那就是中西人作为“类”的同一存在。但有一个线索是大致明朗的,即西方主分,东方(中国)主合,从而为东西“辨证法”思维差异之动力因解释提供一份参考。本文的兴趣显然不在这些比较性的讨论,而更愿意描述一番中国“辨证”思维四元素说的现象,并稍为分析其影响因素,盖有资于大方,则幸甚。可以理解的是,行文中更多地提涉了道家(教)系统,这是不言而喻而又不证自明的——作为文化事项中的阅者来说。
《易纬·乾凿度》云:“易一名而含三义,所谓易也,变易也,不易也。”郑玄依此义而作《易赞》及《易论》云:“易一名而含三义:易简一也,变易二也,不易三也。”(见孔颖达《周易正义·论易之三名》)按我的理解,《易传》是强调过程的(“推天理以明人事”“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刚柔始交而难生”“天地交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则《易纬》和郑玄的释义有偏颇(或曰言不尽)。单就“易”与“不易”言,其过程著显于何况?于理推之,有二:即易不易,无易非不易;加上“纯易”(易而非不易)与“纯不易”(不易而无易),则四焉。我这里不是作文字游戏,勉力而凑数,盖其理于实亦可徵之。尽管任何比喻都有缺陷,今姑且以晴雨为譬:设“纯晴”或“纯雨”为不易,由晴入雨或随雨转晴为易;则即雨未雨或即晴未晴之倏忽为无易非不易(非雨非晴),既雨而未失晴或既晴而未失雨之转瞬为即易又不易(且雨且晴)。此理盖可衍之,则应事而无穷。再以“易简”论,亦有四端:曰易而简,曰无易而非简,曰无易而简,曰易而非简。
《庄子·齐物论》云:“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物无非彼,物无非是。……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应当说,庄子的逻辑始终纠缠于相对法(主义),再加上神秘主义倾向,故有如是宏论。按照成玄英的解释,“彼”和“此”是一对范畴,“是”和“非”是一对范畴,庄子以彼对是(“彼出于是,是亦因彼”),是“言约理微”。现代学人钱钟书衍而推之,认为中国文字存在一种一字分训、合训、对训的现象,以此来诘驳黑格尔对汉字的蔑视。此等说法固有可是之处,然似未臻庄子真意,又稍未扣中国古人思维之心声。可以这样说,庄子为文,首先表现为一种态度,所谓“蹄荃两弃”“得意忘言”也。所以庄子主张寓言说,“以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时恣纵而不傥,不以犄见之也。”(《庄子·天下篇》)反映的还是一种态度,内中尽蕴古中国思维之精髓。故单就庄子的是非观而言,至少应当具有如下意思:即是又非,无是无非,是而不非,非而不是;而且要无著与任何一端,达到混沌状态,方至无碍矣。
庄子是非观大概又可衍出如是义:是即非,非即是。这在后人的阐释衍申中,更为明朗,而且直指形上。《朱子语类》云:“理气本无先后之可言。必欲推其所从来,则须说先有是理。然理又非别为一物,即存乎气之中。”若此,则理气在逻辑上判然分明,在本然上又归于一质,理中有气,气中有理,非理非气,即气即理。这又与《老子》为不为及佛家色空有异曲同工之妙趣。
道教经典《太上老君内观经》讲“心神”曰:“其神也,非青非白、非赤非黄、非大非小、非短非长、非曲非直、非柔非刚、非厚非薄、非圆非方,变化莫测,混合阴阳;大包天地,细入毫芒;制之则正,放之则狂;清静则生,浊躁则亡;明照八表,暗迷一方。”按如上的分析,假若该经祖承老庄精旨,则我可从中衍言曰:其神也,即青又白、即赤又黄、即大又小、即短又长、即曲又直、即柔又刚、即厚又薄、即圆又方,亘介于是非有无之间,恒置于两可坚白之际,方才迷冥万方,混合阴阳,变化莫测,幻灭无端。这才真正符合人类心智的活动,同时也是人类生命活动和精神活动的体现。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中国哲学的四元素辩证法,在更大意义上是一种态度,是一种对和合而混沌状态的追求。所以在纯粹的、类似于机械的“辩证法”意义上,还是两元素说(即矛盾对立双方)为是;但中国哲学不碍于两端,而是统摄之,以成四端。细细分析之,四端(四元素)又可归于三元素:曰两执,曰一执,曰两不执。若“即儒又道”为两执,“是儒非道”、“是道非儒”为一执,“非儒非道”为两不执。虽然如此,我仍愿主“四元素说”,这是情感问题,于学理无关。
科学主义执拗(或曰专注)的目的因之一是探求因果律,我这里也姑息一觅中国哲学四元素“辩证法”的因果律。但诚如上言,所觅者盖非本质之动力因,殊当唤作“影响因素”似更洽。
一、混淆或曰协统物质和意识、存在和思维,从而在某种意义上或完全地抹煞了事物的差异性;等到王阳明“一念发动处便是行了”,则登峰造极之。实如上言,我不能从根本上解释中国人(尤其是轴心期的思想者)为何那么热衷于和谐、全然、混沌,并做了学理上的阐释,而且差不多一以贯之,直至众所周知的“放眼看世界”,才稍有改观。这种热情在价值学和论理学上的表征,则是动机先于而且重于效果,从而演绎了如许多令人荡气回肠的历史悲喜剧。
二、相对法(主义)的泛滥。这在道家(教)和大多数神秘主义者那里是娴熟自如的,而且成为思维的先导,乃至于信仰。应该说,相对法(主义)的应用,中外皆有之,而且还在一定意义上表征了人类思维的进步;但像为数不少的中国人那样执著的,为数还是不多的,对于四元素“辩证法”的影响则是不容小视的。
三、“道”的绝对性。尽管儒释道对“道”的理解和描述多有不同,名称也不尽一致,但作为不可盘剥的最终的共相,则是三家所共同认可的。愈到后来,对于共相的理解和阐释愈多,始终也最终为四元素“辩证法”服务着(同时也被服务着)。
四、心智活动(思维)的流变幻化性。中国古人对思维的探究着力不少,用功很多,成就斐然。正因为看到了心智活动的复杂性,从而主张或然律,提倡无碍无障,同时又萌生了一种觅求其动力因的浓厚兴趣,最终归之于“道”的虚寂,并努力实践之,这是中国儒释道“心学”的粗貌。
五、神秘主义倾向。这已在上边数次提及,主要表现为对绝对的、颠灭不破的不确定性以及基于此的不可言说性和随心言说性的笃信,从而发展为一种或隐或显的思潮。从本然的意义上说,人类思维具有神秘主义性。
六、中国文字的象性思维特征。从通性上说,汉字是象形文字,是表意的,并且把这种特质延续到今天。一字多义在古汉语中数见不鲜,而且各义之间又发生了纠缠不清的关系,从而得以表现该字所指物事理的全貌,使汉字可爱起来(也是在这个意义上,“新文化运动”的白话文改革在某种程度上断裂了古中国人的思维,故其引号当须再保留一个时期,以待历史的评判)。也是在这个意义上,汉字反而不是“象形文字”,倒成了“象形—象意—象事—象声”文字,资以反映世界。“文字即思维”的提法似乎已为时不短,即使它仅仅代表一种观点,汉字也要践行之(且早已践行之),这又是汉字的可爱之处。
至此,似已大致阐明中西“辩证法”之差异,并描述了中国“辩证法”之“四元素”特质,进而觅求其影响因素。惜功力有限,火候不到,修为浅陋,盖挂一漏万,弃珠取椟,无关痛痒。呜呼哀哉,姑寂俟之。
参考资料:
张立文著:《中国哲学逻辑结构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10月
陈鼓应著:《易传与道家思想》,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书店,1996年7月
傅伟勋著:《从西方哲学到禅佛教》,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年4月
钱钟书著:《管锥编》,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8月第1版,1986年6月第2版
唐兰著:《中国文字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6月
庞朴撰:《原象》,见载于《学术集林》(卷二),王元化主编,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4年12月
强昱撰:《庄子哲学的方法论》,见载于《国际中国学研究》(第6辑),韩国中国学会,2003年12月
注释:哈哈,这篇短文写得很早了,大概是2004年的夏天,当时读书不多,想法却很多,所以写得比较紧凑,有点乱。不过需要说明的,这篇短文可以看作是俺从语言中逃脱出来的标志,从此俺将不被语言束缚,这是相当之重要的。等到后来给李师写易象时,已经是轻车熟路。当时是写给强师的,强师不置可否;后来给董师看,董师建议俺好好读书。哈哈,一晃两年过去了,想想时间原来过得真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