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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消解异化论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6-05-23 03:50:25 / 天气: 晴朗 / 心情: 平静 / 个人分类:语言之语言

                  ——以红枣生产为个案而微观观之

               ——读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有感

 

 

 

 

标题篇

人类发明语言,大致用来辅助思想,增进交流。向内是表述自己思想,向外是反驳别人思想,从而完成人类交际的任务。

语言之道,未有不物化为文字者;盖文字有功于人类交际,可不慎乎?为文之道,半功于标题,题立犹纲举,文章之目自张。

因了上面的道理,我这里需要对标题作一番阐释,以利于说理。这里的“农业”更多指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农业,尤其是西部农业(红枣产区);所谓{“消解”也不是说消灭,而更多是一种固有异化形态(小农经济结构)对于新异化形态(商品经济结构)的抵制;显然,这里的“异化”以相对法来观之(见下《异化篇》)。

 

 

异化篇

   人类的惯性,在于前人之施效于后人。我们今天的人类盖未有脱于亚斯贝尔斯氏所言“轴心期”者。所谓范畴学,亦此一义。大致说来,“异化”理论肇端于黑格尔氏。此后经马克思氏阐发,泛滥开来,洪泽横溢,久兴未艾。按黑格尔氏言,大致讲“物化”,曰人之关系寓于商品及商品结构,人之价值以商品显;其言与“异化”略同而稍异。马克思氏则言“商品拜物教”,强化了黑格尔氏的忧患;突出人之主体性亦浸淫于商品,商品塑造人而非人创造商品;此大致为真正意义上的“异化”。[1]卢卡奇氏讲“异化”,大致顺着马克思氏讲,故而未有脱于商品者,而重点强调商品之自律性,忧患意识更为浓郁。但在弗洛姆、马尔杜塞、霍克海默尔那里,“异化”的指称显然溢出了商品分析的视界,从而导致了“异化”的泛化。[2] 尽管“泛化异化”诸人也强调“异化”的时代性,即只有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来,“异化”才明朗起来;但“异化”显然可以应用于前资本主义社会。比如说霍克海默尔分析“启蒙”为某种形式的异化时,已经在事实上承认了把前此的神话作为“异化”的存在

从此以后,异化也成为了相对主义者的口头禅,他们总会这样说法,“在某个意义上AB,在另外某个意义上AC;在别的意义上A不是B。”诸如此类。从而为虚无主义者大开方便之门。[3]但不管怎样,用相对法来对待“异化”概念已成为共识,即使是十分严谨而顽固的同一律者,也会承认在同一律之外有一异者在活动。

 

 

农业篇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的农业政策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或国家所有,集体或国家以承包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给农民,农民的生产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着家庭内的协作,[4]集体或国家通过行政、法律等手段以土地税、农业税等方式兑现土地使用权;在消费领域,农产品的一大部分直接作为使用价值而被消费,一小部分则作为交换价值而进入商品流通领域,以满足其他方面的消费需求。[5]

我们再看看一般所理解的中国封建制经济结构:土地所有权归地主、宗族或皇家所有,[6]地主、宗族、皇家以租赁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给农民(农奴),[7]农民(农奴)的生产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着家庭内的协作,地主、宗族或皇家通过契约手段[8]以地租、徭役等手段兑现土地使用权;在消费领域,农产品的很大部分作为使用价值来对待,仅有很小的一部分作为交换价值来对待。

我们看到,尽管在性质上,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主义中国与一般意义上的封建主义中国有很大的不同,但在农业经济形式上则易于诱使不安分的人做一番对比,看看中国的变化。如果单就商品结构而言,考察农业界,则仅是程度上的不同罢了,[9]进而流露着异化的信息,为“异化泛化者”提供口实。

 

 

红枣篇

红枣是西北地区的特产之一,在农业结构上属于经济作物。[10]基于红枣特殊的使用价值,[11]当地农民们投入了大量的劳力、物力、财力以务持之,在生产环节上可视作成本投入。当地有红枣加工部门(一般为私营,具有资本主义色彩,故而为“异化”找到口实),农民一般把红枣卖给这些加工部门,这可视作是生产部门间的商品交换。最后由生产部门将制成品销往外地。

我们说商品左右了人,从而使人处于一种“异化”的状态,一般指此“商品”已成气候,在质上把握了社会前进的方向。结合红枣生产考察,则远没有达到左右人的地步,但已经使人显露出“异化”的苗头,甚至是火苗。

家庭及个人的尊荣以枣树的多少和红枣的产量来衡量;结亲以红枣为必要参考资料;是否会务持枣树和经营红枣成为考核个人能力的标准;走亲送礼必带红枣,且向外人自诩土特产者唯红枣而已;关于红枣的禁忌风俗蔚然成习,深深地制擎于人们的身后;关于红枣的歌谣、俗谚、谜语数不胜数,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必要谈资;村里决定修路也是为了红枣尽快成为商品,早早进入交换市场(左右村务行政);等等。

确实,话说至此,旁人意我在演说红枣文化,甚至哂我妄为“异化”一说。然则正如上面所述,当“异化”泛化到心理学、人类学、文化学领域,如是说未尝不可。特别是符号学的兴起,更成为“异化”说的引由人,符号之左右人,可不慎乎?

 

 

消解篇

诚如一般所认为的,资本主义以来方兴异化法相,前此盖隐匿耳。资本主义以工业、商业为标,农业屈尊焉。视吾今日之中国,其发展趋势为工业化,但有相当政策针对农业化,于实为砺焉。又工业、商业兴而役农业,农业未尝没有反弹者。今此吾中国特重视农业,故于工业话路途中更兼农业文明焉。此故中国特色,惜昔人西人未尝行。

尽管农民们生产出红枣,并在生产之初即定之为商品,但他们并没有反馈,即一旦红枣脱手,则无事人一般。所余事只在预备来年生产。[12]红枣加工亦没有反馈,把加工品兜售完毕,随即消歇罢业,缺少资本主义时代快节奏、强竞争之气象。

又每个家户与特定加工厂有长期合作关系,农民不愁红枣无处卖,工厂不忧红枣无处来,双方凭交情买卖,零头帐余,全然不在话下。故而红枣之为商品异化人之隐势,于此皆不得伸也。

在深层次上则反映为当地农户(小生产商)和加工厂(中小生产商)之商品经济理念,特小农意识耳!不思进取而悠然自得,于习俗生活亦步亦趋,真天人合一也。

 

 

灭道篇

人类社会经济生活,活泼泼一纷繁景象也。于大处着眼则恢弘博旷,气势夺人;于小处视之则生民淫游,尘世扰攘;所谓诸般苦集,民染而智昧,不识本性,异化也。

即使我所言“农业消解异化”亦洪水中一波,何足堪击?商品经济大潮迅而不及,潜滋暗生,盖消解后复消解,而农业文明竟销,异化气象终成。

唯识性者归于灭,成于道,即马克思氏之共产,佛氏之西方极乐,基督耶稣之天堂,安拉之清真圣地,儒家圣贤之尧舜盛世,必也。

 

 

 



[1]正如马克思氏所特别强调点出的,异化现象是个现代现象,是资本主义形成并发展以来的现象,是商品结构逐渐成为社会主宰以来的现象。而后来的学者,则把“异化”引出了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范畴,带入了心理学、人类学、文化学等领域,从某种意义上已不是真正的“异化”。

[2]“泛化”作为现象,是历史的共相,也是个人本身的因缘所至。我们可以看到,“轴心期”哲人们提出的概念范畴在后世是怎样波澜壮阔地被泛化的。人类需要争吵以维系生存的借口,又都有趋同的内驱力,故而矛盾地善恶着。泛化既是表现之一。

[3]存在主义在这里具有了针对虚无主义的反概念的意义,即存在主义首先意识到虚无,故而选择存在。

[4]在这里,家庭显然是一个最基本的生产单位;当然,它同时又是最基本的消费单位(见下)、社会单位、伦理单位和文化单位。

[5]“一小部分”和“一大部分”之比例,显然可以作为判断此家庭是否为农业家庭、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是农业家庭的标尺。当然,也仅仅是一个可量化的参照而已,绝不能作为唯一的标准。

[6]家国一体是中国历史的特色,整个天下为皇帝一家所有,行政机构是皇家组织,官僚是皇家总管和用人。又中国亦有自耕农,只是对性质而言微不足道罢了。

[7]宗族现象也是中国特色,更多以慈善机构的身份活跃在历史舞台上。宗族财产主要用于祭祖、庙会和慈善事业。即使宗族也拥有并租赁土地,但一般而言收租不重,仍然是福利性质的。

[8]一般是成文的契约,也有不成文的,具有隐性的法律性,其约束力量全在于道德自律和俗习所使。政府(皇家机构)几乎无事可做;最冗繁的民事诉讼一般时在宗族内部解决。只有在募兵、教育和摊派的饿时候,才忙乎这么几天。

[9]如果结合工业界、商业界,则不是就程度而言了。

[10]这样的划分是改革开放以来逐渐形成的;前此的红枣经营几乎不进入市场,很少作为交换价值的,大致属于小农经济的“自为经营”;合作社时期,生产队也大致把红枣分给社员,这显然也不是商品经营。

[11]古书载,红枣性热味甘,乃暑气和月华而成;活血化瘀止痨健脾胃壮阳,是天然的神品。今天科技研究表明,红枣富含多种维生素,以及活性铁离子,利于吸收,调节人体平衡。

[12]此又农业生产天人合心,节气周期运行之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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