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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里寻她千.
SJ~始源王.
字体: 小 中 大 | 打印 发表于: 2008-5-03 12:54 作者: xiaoqiao719 来源: 紫金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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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de (2008-5-11 13:05:08)
sryna (2008-5-21 2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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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的是,佛学在中国化的过程中,也受到中国孝文化的影响,也讲起“孝”来。由于佛教规定信徒必须剃度、出家修行,才能得其正果,这跟中土伦理有很大的出入,佛教初传中土时,不行孝道往往成为排佛之士的口实,也确实成为佛教普及和中国化的一大障碍。虽然有居家带发修行(居士)这样的变通方式,但毕竟没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如何能在“孝”上与儒学伦理沟通,成为历代高僧不断努力的一个难题。经过前代高僧的不断总结和开拓,五代北宋之时,“辅教大师”契嵩在全面钻研儒学经典的基础上,对佛学教仪全面系统地进行儒学化的解释。《刹津文集》中,他大声宣称佛家也讲“孝”而且,佛家之“孝”的理解还远胜于儒学对孝的定义。在契嵩眼里,作为凡俗尘世的“我”,是父母所生,但是,这个“我”只是“我”的法身所经历的亿万“劫”中的一个轮回。这个“我”的生身父母只不过通过他们的一夜偷欢,使“我”历此一“劫”而已。那么,“我”对生身父母行孝,也只能是暂时,因而也是虚妄的。而“我”为了在“劫”满之后,修得“法身”,就必须累世苦修,以便功德圆满。因此,“我”舍弃对生身父母行小“孝”,而出家修行向“法身”行大“孝”,才是正途,才是真正行了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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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如此论“孝”,以求得与儒学的融通,真可谓苦心孤诣。但通过这样的阐述,“孝”的内涵在发生改变的同时,也更加深入人心且表现出主体的自觉来。难怪宋初诸儒在听完契嵩高论之后,虽心有不服,却又不得不承认大开眼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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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不管对“孝”作何种特别会解,“孝”作为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还是应该提倡的,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是如此。西方思想中“孝”的意识很淡,子女成人之后,纷纷离开父母过自己独立的生活,这种行为方式虽然无可厚非,但是,我们的文化氛围却自始至终充满着人性和人伦色彩,“孝”作为传统美德,在维护亲情方面,有其独特的作用,是值得大力提倡的。当然,“孝”中某些封建性的内涵却是必须剔除的。子女对长辈尽“孝”,也并不是要他们真的付出多少什么,往往是只要一点点感情交流,一小会儿的陪伴,就能使长辈获得满足。再说,在这个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越来越冷漠的时候,能在长辈那里寻找到往日成长的欢乐与爱抚,也必然使子女获得身心的愉悦。
霖铃雨1988 (2008-5-23 12:53:09)